呼审法字〔2024〕65号
局各科室、综合保障中心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,进一步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,厘清信访与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,推进优先通过“法定途径”处理,依法办理各类信访事项,根据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,我局对《呼伦贝尔市审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》进行了修订。现将《呼伦贝尔市审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(2024年修订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呼伦贝尔市审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(2024年修订)》
呼伦贝尔市审计局
2024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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